2008年4月26日 星期六

我的地圖 ...

昨天留言版上的一位網友分享了他爬了嘉明湖的過程 ,
好奇的沿著連結點了進去看一下 ,
因為距離之前爬嘉明湖已經有快三年的時間了 ,
便想看看現在的山屋還有嘉明湖周遭是不是有什麼改變 ,
還記得之前去爬嘉明湖的時候 , 向陽工寮還正在大興土木 ,
當然 , 很想看到嘉明湖這條登山路線 ,
是朝著好的方向作改變 , 這也是登山人的幸福呀 .

就這樣從網友們登山口出發的照片開始看了起來 ,
一張一張點了下去 , 還看不到幾張 , 突然被一張照片給吸引住了 ,
愣了幾秒 , 這圖怎麼眼熟眼熟的 ...
仔細一看 ... 這不是我畫的地圖嗎 ? (嘉明湖登山路線圖)
這 ... 應該只是很像而已吧 ...



很想從這中間找到些許的不同 , 證明這只是個巧合而已 ,
然後 , 開始細細的看著裡面的每個線條與每個圖示 ,
但 , 從路線到icon , 幾乎是一模一樣呀 ... 這都是我畫的我設計的呀 ~
昏 ... 怎會這樣 ...



從一開始的驚訝 , 小興奮(因為我設計的地圖竟然會出現在嘉明湖的登山口哩...感覺真奇妙) ,
沉澱了一下 , 慢慢轉趨成心裡小疙瘩 , 小怪怪 , 再來慢慢的開始小不爽起來 ,
怎沒先告知我一下就直接拿來用了 ...
這 ... 真的不是一個很愉快的經驗 (我開始可以體會盜版創作是一件多麼令人不悅的事情...)
所以 , 在這裡還是不得不發點小牢騷 ~

曾經 , 有過不少朋友問我 , 有沒有什麼政府單位有找過我 ,
比如說 , 觀光局或是林務局或是什麼推廣台灣山岳或是台灣之美的相關單位 ,
我總是笑笑的說 , 沒有哩 , 或許我的東西沒有這麼好吧 ,
且又不是什麼大師的 , 也沒什麼影響力可以讓這些單位來找我 .
其實當初作品也不過是創作好玩的 , 就加減分享給大家看看而已 ,
但 , 想到這裡 , 內心深處還是不免覺得遺憾 , 覺得我可以貢獻的更多才是 ,
怎會都無人問津 ... 嘀咕的調侃著 : "我猜這些政府單位應該都不能上網吧 ..." .

我喜愛攝影與設計 , 尤其整體包裝設計 , 可能連行銷創意都可以包進去 ...
做這些事是我的興趣也是我的樂趣 , 我不在乎這些東西可以替我帶來什麼獲利 ,
但 , 就覺得做這些事情很爽 , 很有成就感就是 .
看過國外的一些範例 , 其實讓我很想幫助台灣在很多"美感"的地方提升 ,
但 , 自己的力量小小 , 資源有限 , 只能做多少算多少 ,
且做出來的東西也都僅止於自己爽的階段 ,
總感覺沒有對社會做出比較有具體的貢獻 , 其實就不算是什麼大的力量 .

說了那麼多 , 牢騷這麼多 , 切回今天的話題 ,
這 , 說穿了只不過是一件自己設計的地圖被拿去用在向陽山三叉山的登山口的小事而已 ,
或許很多人會這樣認為...

不過 , 我還蠻想說的是 , 沒有先告知創作人就任意拿作品去使用 ,
實在是一件令人不爽的事情 , 更何況是政府單位還這樣幹 ...
但 , 我更想說的是 , 其實只要你們先跟我開口 , 我不但會阿撒力的滿口答應 ,
更會掏心掏肺不求回饋的幫你們作更多呀 ~

為什麼 ?

因為我熱愛這塊土地熱愛這片山林 , 我希望他們是被好好的規劃設計與包裝 ,
做這些事情對我來說 , 沒什麼目的 , 就是一個"爽"而已 !

我抱怨完了 .

我還是很高興那個地圖現在豎立在登山口 ,
可以讓每個去爬嘉明湖的人都知道 , 這段12公里的路長什麼樣子 ,
兩個山屋各位在什麼位置 , 路程中間會經過哪些山岳 ,
也可以看到 , 最終且最美的嘉明湖會藏身在什麼地方 .

這才是畫這地圖的目的 .

希望大家都會因為這個地圖 , 而有個安全愉快的嘉明湖之旅 .

frog


感謝大家的建議與關心 , 因為大家的督促我也採取了行動 ,
現在林務局台東管理處已經有出面說明 , 也在進行授權的協調了 ~
希望這個案例可以提醒更多人或更多單位要尊重創作人呀 , 謝謝 !

標籤:

35 Comments:

Blogger Unknown said...

至少也要抗議一下吧,
對林務局還是什麼單位。
可能他們也是外包給設計公司作的,
那就可以知道誰抄你的東西啦。

再來,
下次可能就直接找你做了,
就不用擔心東西被抄啦。

加油!

2008年4月26日 凌晨4:02: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像這種事情通常公家單位也是受害者,
因為他們不知道設計公司提出的圖是抄襲而來的,
所以要讓公家單位清楚知道,
否則下次還會有個受害者。

當你一筆一筆辛苦刻畫的圖,
卻被盜用给別人數鈔票時,
那就不要客氣,
讓那家公司被列為公家單位的拒絕往來戶....

我想那位盜用者應該也會來這裡看吧!

2008年4月26日 上午9:45: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的確是很扯,這是一定要抗議的啦。讓抄襲的公司曝光才行!
我對蛙大的這張嘉明湖地圖印象很深勒,當初和內人第一次登山,就是挑戰嘉明湖的,而且還是照著蛙大設計的圖來走勒。

2008年4月26日 上午10:53: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原來這是蛙大的傑作~~被盜用的確是很不舒服的事~~~

2008年4月26日 上午11:27:00  
Blogger 不曉得 said...

支持蛙大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讓壞人要曝光

2008年4月26日 上午11:51: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這不是什麼小事
抗議是一定要的...

2008年4月26日 中午12:51:00  
Blogger peiyu said...

廢話
當然一定要去抗議,
電話給我.....

2008年4月26日 中午12:56: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向陽森林遊樂區的管理單位屬於林務局台東林管處,在總局及台東林管處都有相關負責單位。不過最大的問題都在委託的設計、施工單位抄襲造成這樣的問題!!

知道抄襲frog的作品代表承包商還算識貨,但這種感覺超爛的~
一定要去抗議的啦!!

2008年4月26日 下午1:20: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是還蠻令人感到不悅的 \___/
真是令人矛盾的FU

差個話:
昨天終於去了傳說中的蛙咖啡,
真的好棒喔!!
有都會也能感動於高山的美景,而久久不能自己
尤其是看到也有曾經足跡的地方
一草一木
歷歷在目
感謝蛙大提供這麼好的地方
會常去的
像是嗎啡一樣的上癮

2008年4月26日 下午1:39: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不能不吭聲!!!!
不能姑息!!!
不然日後會有更多這樣的事
一定要去反應給他們知道!!!
真是太差勁了....

2008年4月26日 晚上7:39:00  
Blogger Jessierire said...

同意樓上每個人的話~~蛙大~您該吭個聲吧~讓向陽森林遊樂區的大老闆:林務局,知道這個地圖是你的著作權ㄚ~~我二月底去爬嘉明湖時才想說:這個地圖畫的很棒耶(我們的政府進步了)~沒想到竟然是抄襲蛙大的創意作品XD...
蛙大加油~~~

2008年4月26日 晚上11:12: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吳東龍發表在部落格的文章
也曾經被La Vie的特約作者偷用
雜誌社未經查證就刊登
後來,雜誌社跟作者向吳道歉

去跟蘋果說吧!
雖然蛙大是個好心人....

2008年4月26日 晚上11:42: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我贊成去抗議
而且應該要了解整個事情的經過
再考慮如何處理

好的設計
是值得被尊重的

2008年4月27日 上午9:34: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蛙大...
你這個case的主辦與主管單位是台東林管處,他們這樣幹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我的文字創作幾年前也被他們盜用在向陽步道的解說牌上(現在還在),我看到時超不爽的,跟你一樣...不過,我並沒有姑息養奸...後來他們叫包商出面...然後協調賠償...如果你想"處理",我樂於分享處理這種事的經驗給你參考...
(我的E-mail:bfcat123@ms29.hinet.net)

2008年4月27日 下午6:02:00  
Blogger chopin said...

我也覺得要抗議一下
或者是要找法律顧問
看到蛙大之前都抱著分享的態度
雖然令人激賞
但可能會受害

加油
我們支持你

2008年4月28日 上午11:36:00  
Blogger neatair said...

該不會是想說原作者爬過了...
不太可能再去一次,
也不會那麼巧被拍到吧!
事實上就是這麼巧!哈哈哈!

2008年4月28日 下午2:53: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我比較悲觀一點耶..

台東林管處請包商出面,
包商推卸責任說是員工個人行為,
調查後發現那員工是工讀生已經離職不可考,
然後不出面和解調停,蛙大雖勝訴機會大,
但訴訟冗長曠日廢時......
蛙大是搞創意設計的, 又不擅長玩法...

eyeTaiwan 也被新聞局拿去用..

反正繼續創作啦, 別管這單一事件,
如果有一天, 林務局百岳地圖都是抄襲蛙大的

林務局首頁就可改成 frogfree.com
地下局長就是蛙大神啦!!!

這才屌啊~才是真"爽"啊

2008年4月28日 下午3:45:00  
Blogger frogfree.com said...

感謝大家的建議 ,
我一定會"意思性"的去函討個公道 ,
當然 , 是真的要很公道才行 ,
不然 , 他們可能不知道鄉民的力量有多大呀 ...

HAWK , 你的一番話讓我感受到了 ~
我感覺我也是這一波內閣的新名單 ,
林務局局長 frog !!
聽起來還不賴 ...

frog

2008年4月28日 下午4:10: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這事情不是抗議了事的
身為政府機關有必要作查證,就算包商犯的錯
政府機關他們也有責任要負
侵權就是侵權 沒什麼好推卸的
相關承辦人員瀆職的責任一定要追究
抄襲的包商也要受智慧財產保護法的逞罰

2008年4月29日 凌晨1:01:00  
Blogger JabberLEE said...

Frog大:我是 4/28 上嘉明湖的,當我看到這路程圖時,難怪會有一種異樣的眼熟...

這樣的抄襲真的不應該,
但是,Frog的地圖真的美觀又清楚
若以後的地圖都是得Frog"合法"設計與授權的地圖的話,那對爬山的人也是一樣美好的事

2008年4月29日 中午12:45: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此風不可長!!!
You should do something to stop it!!!

2008年4月29日 下午4:42:00  
Blogger sky personal blog said...

抗議~~抗議~~
這樣抄襲讓人感到不爽啦~~
蛙大你要加油~~
不然哪天你心中的創作熱情
被這種鳥事澆息了,
那痛苦不只你而已喔~~
還有廣大的鄉民啦~~

2008年4月29日 晚上7:25: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前幾天剛從那裡回來
沒想到那是蛙大設計的^^
厲害厲害
http://www.wretch.cc/blog/adonla&article_id=23613738

2008年5月1日 上午8:40: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包商可不能用"員工個人行為"這麼簡單的一句話
就把責任給推掉了喔~
啊他們管理層是都沒在QC就對了?
這種下流行為可不能輕易放過啊...

建議至少要求他們(承包單位)登報公開道歉~

2008年5月5日 凌晨4:35:00  
Blogger joe said...

我只能說當台灣的設計師很不被受尊重
跟國外的設計師相下之下....
有時候真的只能摸摸鼻子想開一點
畢竟我們所身處的地方有太多人無法了解設計所帶來的美麗之處,讓世界變成美好的力量(噗!好像太誇張...)
且,也不是每個人都學過設計
也不是每個人都了解設計背後的心力與心血

但,
我相信靠著鄉民的力量會漸漸讓大家尊重設計的(雖然不知道要經過多少歲月的革命....)
還有,
不斷的持續的以熱愛設計的心為著台灣這片土地耕耘著(可能頭髮都要白了........)

台灣設計加油!(大家跟我一起喊!哈哈哈)

三不五時會經過的台灣設計小力

2008年5月5日 上午10:20:00  
Blogger Unknown said...

聽到forg說「林務局台東管理處已經有出面說明 , 也在進行授權的協調」,覺得很開心。大家要對政府多一點信心,現在可是人權高漲+注重智財權的時代呢。

2008年5月5日 下午3:58: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蛙大~
看你的文章和BLOG一陣子拉 (很害羞的浮出水面) 看到這個消息雖然自己只是局外人但也讓人替你抱不平!蛙大總是抱著與大家分享的心態(還提供美美的桌布免費下載),不過現在網路智財權的問題已經受到重視,蛙大或許可以在BLOG或是網站中放上CC創用(http://creativecommons.org.tw/)的LOGO,或是強調版權所有,保障自己的權益~
大家都有用心在看! 蛙大 加油~

2008年5月9日 凌晨2:07: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蛙大~
看你的文章和BLOG一陣子拉 (很害羞的浮出水面) 看到這個消息雖然自己只是局外人但也讓人替你抱不平!蛙大總是抱著與大家分享的心態(還提供美美的桌布免費下載),不過現在網路智財權的問題已經受到重視,蛙大或許可以在BLOG或是網站中放上CC創用(http://creativecommons.org.tw/)的LOGO,或是強調版權所有,保障自己的權益~
大家都有用心在看! 蛙大 加油~

2008年5月9日 凌晨2:07:00  
Blogger jMap.cc said...

我們是jMap.cc樂遊地圖, 我們網站是一個GPS路線+相片的戶外活動網站,
目前上線封閉測試,邀請您來記錄各項戶外活動.應該會是不錯的活動回憶!
請參考 jMap.cc 謝謝!

eric AT jmap.cc

2008年6月27日 下午6:53: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真的感覺很不好耶,
這是一定要抗議的啦。
不然,就沒人做創作了。

2008年6月29日 下午5:07:00  
Blogger Unknown said...

至少嘛標明一下出處吧
如果可以順便把你的網址跟蛙標給印上去
柯柯

2008年7月10日 下午3:00:00  
Blogger geo said...

偷用跟盜用這種沒本錢的事是台灣人的長項啊 幾年前也有人用msn的蝴蝶拿來辦藝術活動不是嗎 Frog本人又不是不會再去爬山 他們竟不怕你抓到 真是不可思議的厚顏 .......我常等好幾天等別人回信答應借我圖 看來我才是白癡.....這些沒創意沒美感的傢伙 前陣子最喜歡樂活這個字 最近開始喜歡減碳這個字 中華電信的廣告也可以提到減碳哩(應該是台電來做吧)..... 接下來可以流行減碳腳踏車或是樂活蛋塔之類的

2008年8月21日 凌晨3:34: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這也太扯了吧!我照的爛照片放在flickr,某學校的學生專刊想借用,都還會寄email問一下,學生都知道這些人也太離譜,不知道你很有名嗎?

2010年9月10日 下午1:03:00  
Blogger Unknown said...

這次走完嘉明湖,再看到你的網誌跟網頁,只能說你寫的真的是太好了~~就連心得都跟我這次去體驗的心境差不多。我跟我的夥伴,三天行程也壓縮到兩天,並且為了吃牛排重裝上山,但一切都值得。非常非常推薦你的相簿記錄~~非常完整及漂亮

2012年10月9日 清晨6:27:00  
Blogger Unknown said...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2012年10月9日 清晨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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