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

馬來西亞的山寨"蛙咖啡"



今天早上接到一個網友的訊息 , 打開一看 , 真讓我瞠目結舌了好一陣子啊 !

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 有點哭笑不得的我 , 該說自己創立的蛙咖啡成功了嗎 , 竟然會有山寨版的蛙咖啡出現在馬來西亞的麻六甲 , 唉呀呀呀 ... 現在的感覺真是五味雜陳 , 很難接受沒有設計感的蛙咖啡 , 也很難接受那張醜醜的報紙廣告 , 真是心痛 , 要抄襲好歹LOGO也換一下 , 如果不想換的話 , 好歹也排版排的有FU一點啊 ...

馬來西亞的朋友們 , 眼睛可要張大一點呀 , 蛙咖啡並沒有第三間分店 , 當然 , 也不可能有歌星駐唱呀 ... 小心 , 可別走了進去被騙到啦 !

說著說著 , 我突然想起答應要去馬來西亞辦個簽書會一事 ... 這可能是我遲遲沒有成行的懲罰吧 XD .

真得很謝謝大馬的網友們大家幫我主持正義 , 我有問過我台灣懂法律的朋友 , 看來要對這家盜用蛙咖啡名字與LOGO的不肖業者做出什麼告訴等等 , 應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 花錢也花時間 ...

我想 , 這是一次活生生的例子 , 讓大家看到一個令人很不恥的盜版行為 , 不過 , 也唯有經過這樣的情況發生 , 才能一次次的讓大家更重視智慧財產的重要性 . 就讓大家用輿論讓這位蔡志光先生了解到 , 他自己不但做了很羞愧的事 , 也順帶的把全家大小一起拉出來丟臉呀 !!

這次真的很謝謝馬來西亞的網友們 , 你們真得很挺我呀 !! 尤其還有媒體與律師都出來幫我講話 , 實在讓我很感心啊 . 看來 , 我應該趕緊規畫一下去馬來西亞簽書來回報大家 , 對了 , 要是等到我去馬來西亞時 , 那間山寨蛙咖啡還繼續開著的話 , 我一定要去登們拜訪一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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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Comments:

Anonymous g said...

一個山寨馬來西亞!

不好意思,我是馬來西亞人,但沒想到這里那么山寨,可是我只支持真的蛙大!

2010年6月28日 下午3:06:00  
Anonymous bondsliu said...

這不是山寨版,是完全的仿冒...
沒有修改任何內容就盜用,
所以他是盜版,不是山寨版 XD

2010年6月28日 下午3:22:00  
Anonymous Calvin.L said...

蛙大﹐身為馬來西亞人的我看到這真的感到抱歉與羞恥。
不過很肯定的這店很快就臭名遠播~

2010年6月28日 下午6:57:00  
Blogger Lin said...

請問一下連至親好友的名字都盜用了嗎 冏

2010年6月28日 晚上8:08:00  
Blogger fenny said...

不知道可不可以在這裡留,因為舉辦LOGO設計比賽,卻都沒有人投稿.....邀請設計同好一起來為防治結核病貢獻心力吧!
「臺北縣政府衛生局結核病防治Logo競賽」歡迎來拿獎金喔(雖然獎金不高)!即日起至99年7月16日止只要您創作之結核病防治Logo經評審得獎者即可獲得獎金,作品也將被印製於衛生局宣導品上喔~活動詳情請上http://www.tpshb.tpc.gov.tw/web/Message?command=showDetail&postId=202117
請看在禮拜天似乎在萬里的小七前面看到蛙大的緣分,幫忙放送一下^^

2010年6月29日 凌晨12:48:00  
Blogger jc said...

笑多了別人的山寨產品。現在事情出現在自己的國家,呃,還真笑不出來。>"<
抱歉了蛙大,我們會在facebook幫他們 “宣傳” 一番的!

2010年6月29日 上午11:28:00  
Blogger 林史恩 said...

好吧~大家傳出去吧~這麼丟臉的事一定要讓大家都知道...(喔~我也是馬來西亞人~唉~我也是支持蛙大的)

2010年6月29日 上午11:47:00  
Anonymous 向希 said...

嚇!反對抄襲,識貨之人不會捧場。
若有去馬六甲,朋友們去投訴一下吧!
馬六甲的朋友,也去跟老闆反映吧!

2010年6月29日 中午12:02: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舉報告他好了。要給點顏色山寨版看看

2010年6月29日 中午12:28:00  
Blogger HANZ said...

赞成起诉!名字,电话,地址样样齐全,接下来就是要行动。

2010年6月29日 中午12:54:00  
Blogger mattojack said...

我看不过眼
所以刚发了一则短信给东主
XD

2010年6月29日 下午2:35:00  
Anonymous 阿學 said...

抗議創意的強盜!抵制原創的山賊!

會支持蛙大訴諸法律行動。不然我們可以發起FB GROUP群起杯葛嫬業者。

話說回來... 蛙大甚麼時候考慮過來啊?

2010年6月29日 下午2:43: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哎哟,只是logo一样,名字它的没有点点在中间,可以采取法律行动么?

2010年6月29日 下午3:56:00  
Blogger hudxuan said...

如果我的傳播法規沒讀錯的話,這是可以被起訴的,因為他的logo擁有誤導行的copyright

人紅了,自然很多山寨出現,起訴與否,決定在於你的手上

(我是根據馬來西亞的法規來看的)

2010年6月29日 下午4:35:00  
Blogger mattojack said...

相似度那么高
胜诉不是问题

2010年6月29日 下午5:47:00  
Blogger SM Skills Training said...

可悲!竟然抄到完全不用脑力!我是从事企化,这种状况,你是可以"SIMILIAR"类似的模仿抄袭,来起诉对方。因为你是有较早的经营纪录,方且是同样行业。

2010年6月29日 晚上7:11: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可是如果要起诉,都不同国家,各个国家有不同的宪法法律,打起官司来,可能要拖很久,庭费可能会很高。。。不值得咯。。。就让它继续做下去,说不定还可以跟蛙大免费打广告呢!哈哈

2010年6月29日 晚上7:25:00  
Anonymous DarkDog said...

经过看了一下,好像kampung style,哦忘了它只是抄而已,所以没有个人特色,麻烦有哪位认识的人去告诉他,要抄就敢敢来。。。。还有FB也是用女人的照片。。。真的是jialat....

2010年6月29日 晚上8:25:00  
Anonymous chy2000 said...

楼上那位匿名的朋友:这个消息传出以后,今天在网络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到目前为止,你是我见过唯一一个认为应该姑息这种败类、甚至可笑的认为这是可以为蛙大的餐厅达到宣传效果的!莫非......嘿嘿!

身为马来西亚人,我们都为这种比‘山寨版’更不如、直接抄袭的下流行为感到羞耻。许多我所认识的友人都已经将这个消息发散出去,呼吁亲友们杯葛这家让我们蒙羞的餐厅。

这种直接抄袭、而且是关系到原店形象和声誉的手段,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已经触犯到了商业版权的;由于是直接抄袭、证据确凿,所以若要采取法律行动是相当容易的事。如果蛙大真的有意要透过法律行径对付这个抄袭者,相信马来西亚这里的许多朋友也会挺身而出、提供协助。

这种下流的行为不能被轻易姑息,马来西亚人民的道德尊严更不能被如此践踏。我强力的支持蛙大为捍卫自家的品牌,对这家餐厅提出诉讼!

2010年6月29日 晚上9:02:00  
Anonymous k said...

第一位匿名的肯定是業主。
而且,還很大方的認了是抄襲。
事到如今,你的唯一出路就是認錯道歉,糾正後重新出發吧!不然這個罵名會一直尾隨著你一輩子。
你看著辦。

至於第二位匿名,我姑且相信你也是相同一個人。
你的IP出賣了你。
根據你的論調,我會建議要是那天你媽不幸被強姦了,你就順便把那強姦犯認做父親吧!

2010年6月29日 晚上10:05:00  
Blogger mattojack said...

业主,
其实转换店名的过程很简单的,
免得因小失大。

试想想,正真知道台湾蛙咖啡的人在马来西亚真的很少;你店子的风格和蛙大的完全不一样。
如果说要利用台湾蛙咖啡的威望...你完全得不到效果。

开店要花那么多钱,你都可以应付
现在却因为(或者说——可能)要省下一些设计标志的钱,被挂上“抄袭标志+店名”的标签。
在开张不到一星期影响了声誉,何必呢?

迟些还会有face book的抵制fans page,
对你来说是弊多于利阿

2010年6月29日 晚上10:22:00  
Anonymous k.c tan said...

我於20分鐘前經過山寨蛙咖啡,幾乎滿座...無語.

2010年6月29日 晚上11:37: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我是馬來西亞人, 只能向你說聲對不起。我看了也超氣的說~

yuan

2010年6月30日 凌晨2:01:00  
Blogger 星沐.. said...

真的是太誇張了

2010年6月30日 上午10:03:00  
Blogger GPX2000 said...

一點Fu都沒有,太爛了!抄很大,抄不用錢

2010年6月30日 上午10:50:00  
Anonymous 甲州眼 said...

http://forum.imalacca.com/viewthread.php?tid=77&extra=page%3D1

大家看看并指点我坛关于翻版蛙新闻

2010年6月30日 下午3:00:00  
Blogger SM Skills Training said...

楼下的匿名,别以为山高皇帝远,copyright是国际通行,就算迟在马来西亚注册,但台湾拥有比你早的经营纪录,只要通过当地律师,你肯定跑不掉,一定诉到你脱裤!这种商家应该教训,同时也为自己宣传,一举两得!

2010年6月30日 下午3:09:00  
Anonymous rae said...

這種行為實在令人髮指,另身為馬來西亞人的我們蒙羞,實在太丟臉了太可恥了。

會極盡全力杯葛這山寨版蛙咖啡!

2010年6月30日 下午4:34:00  
Anonymous 甲州眼 said...

http://forum.imalacca.com/viewthread.php?tid=77

马来西亚律师指翻版蛙严重侵权

2010年6月30日 晚上7:30:00  
Blogger Unknown said...

嚇到了…
frog你的馬來西亞粉絲好多喔~~~
而且馬來西亞朋友都好有正義感!
讚!

2010年7月1日 中午12:37: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东主还胆敢在马六甲论坛打广告。。。还瞎说帮朋友打广告。。。他的用户名称已经出卖他了。。。
http://cforum2.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981572&extra=page%3D4&page=1

2010年7月1日 下午3:12:00  
Anonymous EePyng said...

刚才路过,还想进去捧场~ 毕竟是新开张的店面~~

*如果我现在正在那家店,现在碰巧在看着这篇文章⋯⋯我真的不知会有什么反应*

><" 想不透⋯⋯

2010年7月1日 晚上9:38:00  
Anonymous grip said...

oh my god!!!這傢伙丟盡了馬來西亞人的臉,知不知道什麽叫知識產權?

2010年7月2日 凌晨12:07:00  
Anonymous 匿名 said...

哦, 我要跟原告道歉了, 我那天跑去试了他们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很行哦,只不过用了很多台湾的材料来弄的, 太随便了。。。对不起,我们不会再去支持了,免的原告不爽。你们的太美感了,这里的完全没的比哟。哈哈

2010年7月3日 中午12:47:00  
Anonymous max said...

大姨丈、三伯母、大姑丈、二姑丈、表姐夫都出現了~~~厲害~~

2010年7月5日 下午4:16:00  
Anonymous shihni said...

上周路经那家店,非常气愤!
业主不单只丢尽大马人的脸,还让自己全家人蒙羞!

强烈抵制抄袭!!!

2010年7月5日 晚上9:17:00  
Blogger ~育仔~ said...

宅男宅女出頭天 免費體驗90天 http://goo.gl/fUBE

2010年7月15日 上午10:04:00  
Anonymous RSZ5288 said...

Brian Chua.... sial shui(丟臉) malaccan

2010年9月21日 上午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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